一、为规范学校多媒体设施的管理和使用工作,保证多媒体设施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多媒体设施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二、多媒体教室是学校的重要教学场所,主要用于教学活动,其使用安排和调配由学校教务处统一负责,其它活动使用多媒体教室应经教务处同意并备案。安排多媒体教室时,应保证每节课至少有二间多媒体教室用于机动调整。
三、申请使用多媒体进行教学的教师,其教学内容与形式必须符合教务处规定的基本要求,并具有从事多媒体教学的基本能力。
四、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每学期组织一次多媒体使用培训工作,教师可通过校园网进行报名和学习,按培训要求提交相应的学习成果,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确认合格名单提交教务处作为安排多媒体使用的依据。
五、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多媒体设施的技术管理和技术维护工作,在多媒体设施附近的显著位置要公布维护工作电话和设备的操作规程,在教学楼大厅的显著位置要设立故障申报登记表。
六、多媒体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要实行值班、巡查、普查相结合的工作制度。教学期间要安排技术人员值班和巡查,在接到报障后技术人员要立即赶到故障现场进行处理,对不能立即排除的故障应采取临时措施,将对教学活动的影响控制在较小的范围内,必要时向教务部门通报故障情况以调整使用安排。教师对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设备故障或投影不清等现象,应填写故障申报登记表或拨打报障电话通知多媒体管理人员进行维修。教务处、装备处每学期应至少参加一次多媒体的普查工作。
七、多媒体设施的使用者必须按照操作规程的规定正确使用设备,使用完毕必须按规程的规定顺序关闭相关设备。对不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将由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提请设备管理部门追究使用人的责任并按学校设备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多次违反操作规定、造成多媒体设备损坏者,由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给予通报批评。
八、使用多媒体教室时,使用者必须注意拉好窗帘,减少光线对投影的不良影响,精心制作多媒体课件。
九、对多媒体教学过程中需要使用的特殊软件或系统,使用者应在使用前一周向管理人员提出安装申请并提供安装介质,协助完成安装工作。
十、多媒体的技术管理人员要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提高临时故障的处理能力。注重多媒体学生维护队伍的建设,加强对多媒体学生管理员的培训和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多媒体管理和维护中的作用。
十一、学校保卫处要协助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做好多媒体设施的安全防盗工作,督促保安加强对多媒体设施安放场所的安全检查和监控。
十二、学校后勤部门要负责督促清洁人员按时打扫多媒体教室的环境卫生,保持整洁的教学环境。